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编制说明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。
1. 项目名称――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,应不超过30个字(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)。
2. 建设地点――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,公路、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。
3. 行业类别――按国标填写。
4. 总投资――指项目投资总额。
5.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――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、学校、医院、保护文物、风景名胜区、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,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、性质、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。
6. 结论与建议――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、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,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,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,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。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。
7. 预审意见――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,无主管部门项目,可不填。
8. 审批意见――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。
目录
附图
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;
附图2 项目四至图;
附图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;
附图4 项目敏感点分布及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;
附图5 调整后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区划图 (中心城区);
附图6 白云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;
附图7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;
附图8 钟落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;
附图9-1 本项目与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位置关系图;
附图9-2 本项目广州市生态环境管控的位置关系图;
附图9-3 本项目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的位置关系图;
附图9-4 本项目与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的位置关系图。